海原县,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,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,介于东经105°09′-106°10′、北纬36°06′-37°04′之间。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,南与西吉县接壤,西临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、会宁县,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、同心县。南北长95公里,东西宽80公里,总面积6463平方公里。 政府驻地海城镇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海原县常住人口为333518人。 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、革命老区、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,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。 2016年,海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.93亿元。 2008年,海原县因“花儿剪纸”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 境内有南华山、灵光寺等旅游景点。 2020年3月,海原县退出贫困县序列。 2020年,海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.44亿元,同比增长4.5%;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.13亿元,同比增长24.6%,增幅居全区前列;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.14亿元,同比增长2.1%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488元、10641元,同比增长5.3%、10.5%。
发布日期:
2024-12-12 16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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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11 16:2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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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11 16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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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09 11:00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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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7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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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6 08:00:00
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,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,位于东经105°09′~106°10′,北纬36°06′~37°04′之间,南北长95公里,东西宽80公里。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,南与西吉县接壤,西临甘肃省靖远县、会宁县,北濒中卫市、同心县。全县国土面积6463平方公里 。海原县
海原县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,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。境内丘陵起伏,沟壑纵横,六盘山余脉(南华山、西华山、月亮山等)由南向北深入境内,形成西南高、东北低的特殊地形,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,海拔2955米,是宁夏南部最高峰。这一地区地势高寒,雨量较多,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。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最低,海拔1366米,地形平坦、土层深厚、土质较好。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,其间丘陵起伏,沟壑纵横交错,植被稀疏,水土流失严重。总土地面积中,黄土丘陵占66%,土石山区占1.6%,塬地占4.4%,河谷川地占20.9%,山地占7.1%;天然林地4.36万亩,天然草地260万亩。
海原县深居内陆,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,特点是春暖迟、夏热短、秋凉早、冬寒长。年均气温7℃,一月均温-6.7℃,七月均温19.7℃,≥10℃积温2398℃,无霜期149~171天。年降水量,多年平均286毫米,最多706毫米,最少325毫米。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。年干燥度2.17。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/平方米,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。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,大多集中在秋季,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,素有“十年九旱”之称,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。
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、灰钙土及黄绵土、灰褐土(山地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