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石县,隶属山西省晋中市。位于山西省中部,晋中市最南端,北临介休市,南接霍州市,东靠沁源县,西连交口县、孝义市,总面积1206平方千米。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灵石县常住人口为246491人。 春秋,始置邬县。隋开皇十年(590年),文帝杨坚北巡挖河道,获一巨石,似铁非铁,似石非石,色苍声铮,以为灵瑞,遂命名为“灵石”,割平周县西南地置为灵石县。 1961年,恢复灵石县建置。 截至2021年10月,灵石县下辖6个镇、4个乡, 县政府驻翠峰镇新建街北8号。 2020年7月29日,灵石县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。 2020年8月,灵石县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。 2021年,灵石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7.2亿元,增幅3.1%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.8亿元。增幅为23.8%。
发布日期:
2024-12-20 09:1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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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0 09:1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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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13 18:08:08
灵石县位于晋中市最南端,界于太原盆地与临汾盆地之间。东与长治市沁源县为邻,南与临汾市霍州市毗连,西南与临汾市汾西县相望,西北与吕梁市交口县分界,北与吕梁市孝义市接壤,东北与晋中市介休市相衔。介于东经110°20′~112°,北纬36°40′~37°之间。总面积1206平方千米。 灵石县
灵石县地处黄土高原,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和长期风雨洪流冲刷,形成境内山峦起伏、沟壑纵横的山地。全县地域由东西两山间中部汾河谷地自然形成三级阶梯。东部太岳山诸峰(石膏山、尖阳山等)和西部吕梁山诸峰(中华山、老虎山等)遥相对峙,为第一阶梯,海拔均在1000米以上,为中山区,面积336.4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27.8%;第二阶梯为高山之下的丘陵地区,海拔800~1200米,面积692.8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57.6%;中部由汾河及其支流静升河、仁义河中下游冲积淤浸形成的河谷滩地为第三阶梯,海拔600~800米,是境内的平川谷地,面积176.8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14.6%。县境内最高峰为东部牛角鞍,海拔2567米;最低处为南关镇石桥村汾河出境处,海拔574米。
灵石全境属黄河流域,汾河水系。汾河流经县境47.5千米,是较大的水源。另有静升河、仁义河、段纯河、交口河等汾河四大支流,为季节性河流。
灵石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,总的气候特征是春旱多风,夏热多雨,秋凉气爽,冬寒少雪。年平均日照2331小时,平均气温10.8℃,平均地温12.4℃,平均无霜期156天,平均降水477.5毫米,平均风速1.7米/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