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龙满族自治县,隶属河北省秦皇岛市,位于河北省东北部,燕山东麓,古长城脚下,总面积3510平方千米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全县常住人口43.11万(第七次人口普查) ,有满、汉、苗、回等11个民族,满族人口占68.6%。 截至2021年10,青龙满族自治县下辖1个街道、11个镇、13个乡, 县政府驻燕山路267号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始建青龙县。1983年5月6日,青龙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。1987年5月10日,实行民族自治制度后,撤销青龙县,建立青龙满族自治县。青龙属北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昼夜温差大。青龙河、沙河、都源河、星干河、起河五大河系蜿蜒曲折,穿绕全境。 青龙满族自治县于1986年成立满族自治县,2001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,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。县城距秦皇岛港120公里,距京沈高速公路70公里,距北京市250公里,距天津市265公里,处在环京津、环渤海经济圈和冀东经济区内。全县总面积3510平方公里,总人口54.1万,辖25个乡镇,396个行政村。有满、汉、苗、回等11个民族,满族人口占68.6%。 青龙县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“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”和“中国苹果之乡”,青龙县是“中国奚族文化之乡”、“百佳深呼吸小城”、“河北杂粮之乡”和“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 2018年9月29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,正式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退出贫困县序列。 2019年,青龙满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38792万元。
发布日期:
2024-11-16 15:44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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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5 16:4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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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5 16:26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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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5 09:4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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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4 20:4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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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4 20:24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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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7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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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6 14:00:00
青龙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山脉东段,地处东经118°33′31″~119°36′30″,北纬40°04′40″~40°36′52″之间。县域东界至龙王庙乡与辽宁省建昌县、绥中县交界;南界至海港区、抚宁区、卢龙县、迁安市明长城北侧;西界至凉水河、八道河乡与迁西县、宽城满族自治县交界;北界至大石岭乡与辽宁省凌源市交界。地处京、津、唐、秦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,距秦皇岛市区75公里,距唐山市108公里,距承德市区103公里,距北京223公里,距天津210公里,距沈阳404公里,县域国土面积3510平方公里。青龙满族自治县
青龙满族自治县属燕山山脉东端,地势呈马鞍形。境内最高峰都山主峰海拔1846.3米,也是秦皇岛市内第一高峰、燕山山脉第二高峰(燕山山脉东部第一高峰)。
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有青龙河、起河、沙河、星干河、都源河,其中青龙河由北至南纵贯青龙满族自治县,汇入滦河。
青龙满族自治县属暖温带亚湿润气候区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昼夜温差大,平均气温8.9℃,平均降水量715毫米,年无霜期162天。